申请条件:
1、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:年收入人民币25万元以上;
2、上述申请人二等亲以内的家属(此家属不允许单独前往日本,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前往,签证方可有效)。
旅游条件(仅限首次赴日):
1、以观光为目的,并且赴日行程中包含冲绳、仙台、福岛、宫城(在以上四县必须住宿一晚以上),不要求从以上四县的机场或港口出入境。(持日本多次签证再次入境时,不要求前往以上四县,目的也不仅限于旅游)
2、从入境日本到离开日本的日程、住宿地点必须事先确定。
所需资料:
1、详细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;
2、2张2寸彩色近期照片;
3、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,末页"持照人签名处"须有本人签字;如有旧护照请一并提供;
4、身份证及户口本每一页的复印件;申请人的家属如果同去并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,可以同申请人共用资产证明,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、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、出生证复印件、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;
5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6、在职证明原件并请注明月薪、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、学生提供在校证明原件或者学生证的复印件;
7、资产证明(最近6个月有存取记录的存折复印件,银行卡对账单等)、房产证复印件、车产证复印 件;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、工资单等。
8、酒店预订单